首页 /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一条中国的台湾和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在内地就业按《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执行。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