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五章 罚 则第三十条发证机关或者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收费、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