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四章 劳动管理第二十四条因违反中国法律被中国公安机关取消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用人单位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应吊销就业证。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