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二条

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以及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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