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四章 劳动管理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