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执法规范

第三十四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通过门户网站、办事窗口等渠道或者场所,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监督方式等行政执法信息。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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