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五章 执法规范

第二十九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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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