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执法规范

第二十六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对违法行为轻微的,可以采取教育、劝诫、疏导等方式予以纠正。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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