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执法保障
第二十三条
城市管理领域应当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实现城市管理的信息采集、指挥调度、督察督办、公众参与等功能,并逐步实现与有关部门信息平台的共享。 城市管理领域应当整合城市管理相关电话服务平台,建立统一的城市管理服务热线。
- 制定机关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执法保障
城市管理领域应当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实现城市管理的信息采集、指挥调度、督察督办、公众参与等功能,并逐步实现与有关部门信息平台的共享。 城市管理领域应当整合城市管理相关电话服务平台,建立统一的城市管理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