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十七条第三章 执法主体第十七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