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第八条

第二章 报告内容

第八条

国有资产营运分析报告是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企业占用的国有资产及营运情况进行分析说明的文件,具体包括: (一)国有资产总量与分布结构; (二)企业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分析; (三)国有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及其原因分析; (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果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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