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六章 奖惩第三十一条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各有关部门应当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的总结工作,对在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