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六章 奖惩
第二十九条
对于玩忽职守、编制虚假财务会计信息,严重影响国有资产统计报告质量的,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外,还应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有犯罪嫌疑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奖惩
对于玩忽职守、编制虚假财务会计信息,严重影响国有资产统计报告质量的,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外,还应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有犯罪嫌疑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