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适用本办法。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