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 / 第七条独立法条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二章 注册第七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取得执业证和执业印章后方可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名义执业。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