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八条对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