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七条安全监管总局对准予注册以及注销注册、撤销注册、吊销执业证的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