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政部关于印发《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的通知 / 第三条独立法条民政部关于印发《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的通知第三条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行政检查应当坚持检查和改进相结合,遵循依法、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不得影响养老机构的正常经营活动。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