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政部关于印发《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的通知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民政部门依法对养老机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和执行行政决定、命令情况进行查看、了解,并指导督促其履行义务的行为。法律、法规、规章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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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印发《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的通知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