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煤炭出口配额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二章 煤炭出口配额总量、申请

第五条

确定煤炭出口配额总量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一)保障国家经济安全; (二)合理利用煤炭资源; (三)符合国家有关产业发展规划、目标和政策; (四)国际、国内市场供求状况。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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