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煤炭出口配额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三章 煤炭出口配额的分配、调整和管理

第十三条

煤炭出口企业凭配额批准文件,按照有关出口许可证管理规定,向商务部授权的许可证发证机构申领出口许可证,凭出口许可证向海关办理报关验放手续。 煤炭出口许可证管理按照商务部许可证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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