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修改《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第四十八条
第四章 彩票资金管理
第四十八条
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开展彩票游戏派奖活动所需资金,可以从该彩票游戏的调节基金或者一般调节基金中支出。
不得使用奖池资金、业务费开展派奖活动。
- 制定机关
- 民政部 财政部 体育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彩票资金管理
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开展彩票游戏派奖活动所需资金,可以从该彩票游戏的调节基金或者一般调节基金中支出。
不得使用奖池资金、业务费开展派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