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九条独立法条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九条第二章 创建示范和考核验收程序第九条考核验收要求客观公正、科学规范、依法开展,并将考核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严禁弄虚作假、违规操作,或者以任何形式干扰考核验收工作。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