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国家级示范区基本条件

2.国家级示范区创建示范申请表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