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条第四章 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农业农村部负责解释。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