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条
第二章 创建示范和考核验收程序
第十条
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向农业农村部报送的材料包括:
(一)创建示范主体名单;
(二)创建示范主体的创建示范工作开展情况;
(三)创建示范主体的典型经验做法及相关影像材料;
(四)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验收报告以及评分表。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创建示范和考核验收程序
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向农业农村部报送的材料包括:
(一)创建示范主体名单;
(二)创建示范主体的创建示范工作开展情况;
(三)创建示范主体的典型经验做法及相关影像材料;
(四)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验收报告以及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