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以下称“国家级示范区”)创建示范和监管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目录的通告》要求,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