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以下称“国家级示范区”)创建示范和监管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目录的通告》要求,制定本办法。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以下称“国家级示范区”)创建示范和监管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目录的通告》要求,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