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养老保险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第四十七条独立法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养老保险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四十七条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七条养老保险公司应当于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报告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投资集中度指标。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