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养老保险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四条

第二章 机构管理

第四条

养老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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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养老保险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