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考核评估

第二十七条

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市场监管总局可会同主管单位,抽取部分重点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

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市场监管总局可会同主管单位,抽取部分技术创新中心进行现场检查。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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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