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运 行

第二十二条

重点实验室应有计划地实施科研仪器的更新改造、自主研制等工作。凡符合开放条件的仪器设备都应对外开放,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数据共享。

技术创新中心应建立多渠道筹措研究与管理经费的机制,鼓励技术创新中心与相关企业或机构合作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活动。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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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