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运 行
第二十一条
重点实验室应加大开放力度,积极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和交流,参与重大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建立访问学者制度,通过开放课题等方式,吸引国内外高水平研究人员来重点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重视科学普及,向社会公众特别是学生开放。
正式运行的技术创新中心应当制定未来五年建设发展规划,经技术委员会和管理委员会审定后由依托单位报主管单位批准,并作为运行评估考核的重要依据。
- 制定机关
- 市场监管总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