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
第四章 运 行
第十九条
正式运行的重点实验室应当制定未来五年建设发展规划,经学术委员会审定后由依托单位报主管单位批准,并作为运行评估考核的重要依据。
技术委员会委员由相关专业领域的国内外优秀专家组成,总人数不少于7人,技术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技术委员会主任一般由非依托单位人员担任,委员每届任期5年。
- 制定机关
- 市场监管总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四章 运 行
正式运行的重点实验室应当制定未来五年建设发展规划,经学术委员会审定后由依托单位报主管单位批准,并作为运行评估考核的重要依据。
技术委员会委员由相关专业领域的国内外优秀专家组成,总人数不少于7人,技术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技术委员会主任一般由非依托单位人员担任,委员每届任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