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

第四章 运 行

第十六条

学术委员会由相关专业领域的国内外优秀专家组成,每届任期5年,人数一般不少于9人,其中依托单位人员不超过1/3,1名专家不得同时担任3个以上重点实验室的学术委员会委员。

管理委员会是技术创新中心的管理指导机构,主要职责是:审定技术创新中心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审议技术创新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监督和审查财务预决算,协调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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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