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
第四章 运 行
第十四条
重点实验室主任应为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每届任期为5年。
技术创新中心主任应为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成果转化能力,每届任期5年。
- 制定机关
- 市场监管总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四章 运 行
重点实验室主任应为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每届任期为5年。
技术创新中心主任应为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成果转化能力,每届任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