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第二章 包装选用

第十五条

寄递企业使用的包装物应当具备保护邮件快件内件物品的功能,并方便封装、运输和拆解。 鼓励寄递企业通过信息化技术与包装物相结合等措施,提升包装实用性。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