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第三十四条独立法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五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第三十四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每6个月向社会公布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名单。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