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第二章 绩效目标设定、审核与监控

第五条

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分为整体绩效目标和区域绩效目标。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按规定开展绩效目标设定、审核与监控工作。

制定机关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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