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省级、各省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是指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等行政主管部门。
- 制定机关
-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五章 附 则
本办法所称省级、各省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是指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等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