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条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财政部于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结合有关方面审核意见对农业农村部报送的各省当年区域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后,在规定期限内随预算资金拨款文件一并下达,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

制定机关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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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