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是指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设定、审核、下达、调整和应用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控管理,对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公平性、规范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对评价结果予以应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工作。

农业相关转移支付是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制定机关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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