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

第三章 绩效评价与结果运用

第十三条

绩效评价原则上以年度为周期。根据工作需要,可开展中期绩效评价。

制定机关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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