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
第三章 绩效评价与结果运用
第十一条
绩效自评和评价内容包括:
(一)资金投入使用。主要考核资金使用方向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是否与项目实施方案相符,是否体现了资金统筹整合与政策目标的有机统一。
(二)资金项目管理。主要考核绩效目标设定、方案制定报送、管理制度建设、预算执行情况、管理机制创新、有效管理措施、自评开展情况、信息宣传报道、部门协作机制以及相关保障措施等。
(三)资金实际产出。主要根据各省区域绩效目标,从不同支出方向考核资金的实际产出。
(四)政策实施效果。主要考核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满意度情况。
(五)根据以上内容评价情况汇总形成相关项目整体绩效评价结果。
- 制定机关
-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