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中央金融企业名录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第七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中央金融企业名录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七条第七条对于因产权关系变动、经营范围调整等原因不宜纳入的企业,财政部按程序及时予以调整退出。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