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中央金融企业名录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五条

第五条

中管金融企业自然列入中央金融企业名录。符合第四条第二款条件的金融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向财政部提出列入名录的申请,并提供有关文件和材料。财政部将结合企业实质性的产权关系、控制关系、管理关系、执行中央金融企业有关制度的程度、行业代表性、资产规模等因素,进行审核确定。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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