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 / 第四十九条独立法条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7年8月24日发布的《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50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