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对证券评级机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经营运作、风险状况、从业活动、财务状况等进行非现场检查或者现场检查。 证券评级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应当配合检查,提供的信息、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 制定机关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对证券评级机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经营运作、风险状况、从业活动、财务状况等进行非现场检查或者现场检查。 证券评级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应当配合检查,提供的信息、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