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业务规则

第二十六条

证券评级机构应当建立证券评级业务信息保密制度。对于在开展证券评级业务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证券评级机构及其人员应当依法履行保密义务。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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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