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三章 业务规则第十九条评级项目组应当依法收集评级对象的相关资料,并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进行核查验证和客观分析,在此基础上得出初评结果。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