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 / 第一条独立法条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第一条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规范发展,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和透明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据《证券法》,制定本办法。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